归集科业务指南
缴 存 单 位 开 户 登 记
办理条件:新成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开户手续,新录用的职工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中心”办理开户或转移手续。
所需要件:单位法律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法人签字加盖财务印鉴的当月工资表,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人员持上述要件并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明细表》表格到中心归集科办理,企业无需上述表格。
办理时间:如手续齐全,工作时间内当日办理。
缴 存 人 基 数 调 整
办理条件:缴存单位如需调整工资基数或调整缴存比例时,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哈尔滨支行联合下发的黑建保〔2008〕11号文件规定,调额、调率每年调整一次,时间为年初1-3月,中省直单位有特殊情况的可放宽到6月。缴存比例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工资总额的5%-12%。工资基数上限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当地社平工资3倍为准,下限以市政府公告的最低用工工资为准。2016年上限是12060元、下限1450元。
所需要件:法人签字并加盖财务印鉴的当月工资表,工资基数调整电子版,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员持上述要件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数调整清册》到中心归集科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即可办理。
办理时间:手续齐全,工作时间内当日办理。
增 减 变 更
办理条件:缴存单位有人员增加和减少(调出、调入、退休、死亡)的,需办理封存、启封手续。
所需要件:新增职工需加盖财务印鉴的工资表,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新增职工业务,单位经办人员持上述要件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职工明细表》,到“中心”归集科,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即可办理;办理封存、启封业务,单位经办人员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中心归集科,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即可办理。
办理时间:手续齐全,工作时间内当日办理。
汇 缴 核 定
办理条件:缴存单位与“中心”数据进行核对。
所需要件:经办人员向我“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划转资金时,必须在支付票据的摘要栏准确标注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编号、汇缴年月和用途(缴交公积金),例如:01010450 201801 公积金。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员到“中心”归集科,经工作人员核对银行流水后即可办理。
办理时间:手续齐全,工作时间内当日办理。
人 员 补 缴
办理条件:缴存单位需要给职工补缴公积金。
所需要件: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需出具经人社局工资审批表,企业新增人员需出具劳动合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员持上述要件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到“中心”归集科,经工作人员审批后即可办理。
办理时间:手续齐全,工作时间内当日办理。
职 工 信 息 变 更
办理条件:缴存单位职工姓名、身份证号需做变更的。
所需要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归集科办理变更。
办理时间:如要件手续齐全,工作时间内当日办理。
单 位 信 息 变 更
办理条件:缴存单位信息需做变更的。
所需要件:单位法律证明文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员持上述要件到“中心”归集科与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准确后即可办理。
办理时间:手续齐全,工作时间内当日办理。
缴 存 人 单 位 调 整
办理条件:缴存职工工作调转。
所需要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转出单位经办人员持上述要件并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单位调整表》并加盖转出及转入单位财务章后,到“中心”归集科,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即可办理。
办理时间:手续齐全,工作时间内当日办理。
缴 存 人 异 地 转 移
办理条件:缴存职工工作由异地转入
所需要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异地转入的公积金,需要填写“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办理时间:手续齐全,工作时间内当日办理。
个 人 帐 户 资 金 转 移
办理条件:缴存职工多个帐户。
所需要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转出单位经办人员持上述要件并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资金转移表》并加盖转出及转入单位财务章后,到“中心”归集科,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即可办理。
办理时间:手续齐全,工作时间内当日办理。
冻 结 解 冻
所需要件:法院工作人员工作证原件、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办理流程:法院工作人员持所需要件,到归集科办理冻结、解冻手续。
办理时间:手续齐全,工作时间内当日办理。
信 息 查 询
所需要件:身份证。
办理流程:职工本人或经办人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中心”归集科打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职工半年“缴存明细”和基本信息表。
办理时间:手续齐全,工作时间内当日办理。
缴 存 单 位 比 例 调 整
所需要件:法人签字并加盖财务印鉴的当月工资表,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帐户比例调整申请表》到“中心”归集科,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即可办理。
单 位 帐 户 转 移
所需要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转移申请表》到“中心”归集科,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即可办理。
单 位 缓 缴
所需要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文件。
办理流程: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持上述要件并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申请表》到“中心”归集科,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即可办理。
注:所有相关表格均到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写。网址:www.sysgjj.org.cn
办 理 地 点 电 话
市中心:农行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归集科 电话0469-4464298
矿区办:建行东平行路支行 电话0469-4492977
集贤县:集贤县工商银行(福双路461号)电话0469-4676407
宝清县:宝清县建行(宝清镇中央大街243号)电话0469-5412715
友谊县:红兴隆建行友谊分理处(友谊县站前街77号)电话0469-5812439
饶河县:饶河县工商银行(饶河县通江路7号)电话0469-5621549
电厂办:电厂工行(电厂1区平安路2号) 电话0469-439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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