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 3
  • 4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取消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通知

2018-05-09 09:55:35  浏览次数: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以赴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18〕9号)文件要求,2018年5月3日起,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取消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中心”留存身份证电子档案。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