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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2020-01-21 10:02:03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20年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行政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核算、支取、信贷管理等业务。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地方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文件;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管理机制,依法保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资金安全使用、保值增值。

二、部门机构设置

设置12个职能科室和5个办事处,分别为正科级(即办公室、政工科、监察科、计财科、归集科、核算科、信贷科、政策法规科、稽核科、信贷风险防控科、业务受理科、信息技术科;派出集贤、宝清、友谊、饶河、四方台办、五个办事处)。

三、部门人员构成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人数69人,在职人数59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59人;退休人员10人。与2019年预算对比,在职人员减少3人;退休人员增加一人,减少一人。

总人数不变。

四、2020

年预算编制范围

2020年纳入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计1个。本部门中,事业单位1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 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97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万元,下降4.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6.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8.7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9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6.4万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9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万元,占总支出的66%;项目支出332.4万元,占总支出的34.%。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6.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6.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8.7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万元,其中:

1、208050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减少一人,增加一人的工资差。

2、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数为49.5,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2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缴存比例提高 。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初预算数为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6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5、2210302住房公积金管理2020年初预算数为80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1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6.2210399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2020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该支出未列在此功能科目。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医疗支出初预算数为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该支出未列在此功能科目。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9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3万元、津贴补贴184.8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3万元、住房公积金49.5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2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万元、印刷费1.4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0.1万元、取暖费2.6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5.8万元、培训费1.6万元、工会经费4.2万元、福利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支出19.6万元、生活补助0.8万元、奖励金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万元。

6、项目支出332.4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6.4万元,其中:

1、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75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9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6万元;

2、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96.4万元,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一)83.3万元;资本性支出(二)113.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1万元、离退休费19.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二、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2020年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预算金额332.4万元。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十四、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采购预算总额2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十五、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月1日,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房屋188.1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88.13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车辆0台。账面固定资产总值848.69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48万元,车辆价值30万元,其他资产770.6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反映城乡社区廉租房规划建设维护、住房制度改革、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四、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五、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