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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民众 筑广厦 俱欢颜

2009-02-24 14:38:30  浏览次数:

帮民众筑广厦俱欢颜

——(双鸭山日报2009年2月7日)

 

       截止2008年底我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8651万元,累计支取公积金19760万元,归集余额48891万元,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达65.5%,职工覆盖率达55%,这一组数字表明,我市深入推进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了万千职工有房住,住好房、住大房、住新房,可谓是——帮民众筑广厦俱欢颜

 

       1993年开始实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让许许多多中低收入职工圆了购房的梦想。尤其是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归集额、贷款额大幅增长,越来越多的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住上了宽敞明亮、温暖舒适、干净整洁的高楼大厦。

       这得益于我市不断深入推进和实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认真贯彻落实,扩面工作的不断推进,贷款规模的不管扩大。同时,也得益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和真诚服务。

       凝心聚力 更多职工得实惠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韩国斌介绍,截止2008年底,我市2087户单位中(不含矿业集团、铁路)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1367户;在全市9.2万在职职工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已达5.1万人,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65.5%,职工覆盖率达55%。累计发放个人贷款5.3亿元,共支持8350户职工购建自住住房69万平方米,相当于7~8个大型住宅小区的规模。

        其中,仅2008年,我市就归集公积金17017万元,较上年增长了26%,发放贷款14190万元,支持了1699户职工购建自住住房16万平方米。该中心在2006、2007年度,连续被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和“全省建设系统窗口服务先进单位”。

 

      强化制度 铺就跨越发展坦途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好政策的有效实施必须有章可循,为此,该中心主任韩国斌从整章建制、完善制度人手,经过调研和缜密分析研究,并结合我市实际,在2005年出台了《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抵押(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和《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填补了我市没有公积金地方法规的空白,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提供了制度保证,并在实施的过程中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使公积金管理更加人性化,推进了提取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还先后制定了归集、核算、信贷、稽核操作规程等内控管理制度;将责任制细化到人,形成了层级式的目标管理格局;制定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得到了全面提升,公积金管理得到全面规范。

 

       重视管理 创新服务手段

 

          严格精细的管理是实现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此,该中心在服务和管理上进行了大胆创新。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加大归集力度;坚持定期对账制度,严把资金出口关,合理调配使用公积金,提高资金利用率;严格信贷管理,实行“三级”审批和稽核复查制度;实行了贷款责任追究和贷后预警、提示、催收机制。近年来贷款逾期率始终控制在0.5%以下。

        同时,该中心还对各项业务、服务承诺、办事程序、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外,该中心还将贷款最高年限和贷款最高金额由2005年以前的10年提高到15年,5万元提高到15万元,缓解了职工偿还贷款的压力;同房产评估部门协商,免受职工贷款抵押房产25%的评估费用,免收贷款工本费用;设立了触摸查询一体机,开设了3条住房公积金查询热线,有效满足了职工业务查询、政策咨询的需要。

 

     坚持不懈 促健康和谐发展

 

       该中心主任韩国斌告诉记者,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可谓是进入了历史发展的最好时期。为此,该中心将在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狠下功夫,紧紧围绕“保增长促跨越,保安全降风险,保发展创双赢,保服务树文明”这一奋斗目标,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依法保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和谐、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