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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2019-04-02 09:35:53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18年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负责全市行政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核算、支取、信贷管理等业务。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地方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文件;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管理机制,依法保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资金安全使用、保值增值。

二、部门机构设置

设置11个职能科室和6个办事处,分别为正科级(即办公室、政工科、监察科、计财科、归集科、核算科、信贷科、政策法规科、稽核科、信贷风险防控科、信息技术科;派出集贤、宝清、友谊、饶河、电厂、矿区六个办事处)。

三、部门人员构成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总人数72人,在职人数62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62人;退休人员10人。与2018年预算对比,在职人员无变化;退休人员无变化。

四、2019年预算编制范围

2019年纳入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计1个。本部门中,事业单位1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101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3万元,增加5.4%。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10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8.4万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10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3万元,占总支出的65.3%;项目支出353.1万元,占总支出的34.7%。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8.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8.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8.8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3万元,其中:

1、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4万元,下降52.7%。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开始全额拨款退休人员工资统筹外部分由财政承担,统筹内部分由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承担。

2、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51.5,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基数调增。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2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基数调增。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初预算数为7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该支出未列在此功能科目。

5、2210302住房公积金管理2019年初预算数为84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5.3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1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2万元、津贴补贴193.4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万元、住房公积金51.5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1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2.6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7万元、培训费1.3万元、工会经费4.4万元、福利费0.2万元。

3、离退休公用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人员特需费0万元、离休人员公用经费0万元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万元。

4、职工体检费支出0万元。

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支出0万元、退休费支出20.1万元、生活补助0.8万元、奖励金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万元。

6、项目支出353.1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8.4万元,其中:

1、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961.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5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9.6万元;

2、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35万元,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一)3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1万元、离退休费2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台车辆无偿划拨给住建局。

十二、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2019年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178万元。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十四、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采购预算总额2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万元。

十五、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月1日,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共有房屋188.1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88.13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车辆0台。账面固定资产总值671.5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48万元,车辆价值30万元,其他资产593.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反映城乡社区廉租房规划建设维护、住房制度改革、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四、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五、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019公开报表.xlsx 绩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