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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

2020-07-30 16:08:29  浏览次数:

各科室、办事处: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政发〔2019〕9号)、《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巩固深化住房公积金“办事不求人”成果的通知》(〔2020〕721号)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5日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办事不求人”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政发〔2019〕9号)、《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巩固深化住房公积金“办事不求人”成果的通知》(〔2020〕721号)要求,结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缴存职工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践行“四零”服务承诺,持续提升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加速信息化建设网上办。拓展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渠道,以网厅、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为依托,构建外在多元、内在统一的网上经办模式,实现线上线下服务高度融合。2020年上半年“中心”业务网上办理量同比增长50%。在此基础上,“中心”将继续加强网上受理能力,提升网上办理率。

       (二)优化流程一次办。“中心”门户网站、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实时更新政策法规、业务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结时限,推进业务办理流程“透明化”。推行“综合柜员制”,优化岗位设置,打造“一门引导、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的服务新格局。

       (三)疑难业务我帮办。在业务大厅和办事处设立服务窗口,明确专人负责领办带办,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沟通、上报,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可“特事特办”,把解决群众的切身困难放在首位。

       (四)下沉服务就近办。加强基层办事处业务水平建设,将服务网点向县区延伸,使群众就近享受优质服务,打造査询、申请、受理“一站式”办结的平台。创新服务方式,推广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五)提升素质马上办。开展常态化的岗位培训,注重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培训,以群众的满意度检验窗口服务成效,力求各项业务高效高质量办结。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传导压力。“中心”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中心”科室及办事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办事不求人”和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根据本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节点,加快推进落实。

      (二)畅通渠道,扩大宣传。依托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畅通电话咨询服务热线,在业务大厅设置咨询台,专人引导,及时了解缴存职工诉求,回应关切问题,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政策宣传,每新出台一项政策,都详细制定宣传提纲,深入进行解读,广泛开展宣传,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透明度。

      (三)加强监督,严肃问责。“中心”纪检组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办事不求人”事项的落实和运行情况进行督查,促进窗口服务提升。安装群众满意度即时评价系统,将满意度评价结果纳入工作人员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滞后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