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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细”要求落实工作办法

2020-07-30 16:11:31  浏览次数:

 

 

 

 

 

各科室、办事处:

        按照《关于印发〈实施市直机关“五细”要求落实工作办法〉的通知》(双鸭山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2020〕4号)、《关于印发〈实施市直机关“治低治粗治差”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双鸭山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2020〕5号)文件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细”要求落实工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6日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细”要求落实工作办法

 

        按照《关于印发〈实施市直机关“五细”要求落实工作办法〉的通知》(双鸭山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2020〕4号)、《关于印发〈实施市直机关“治低治粗治差”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双鸭山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2020〕5号)文件要求,结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作风问题。重点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担当作为不到位、“工匠精神”不足等问题。

     (二)服务质效问题。重点解决主动服务意识不浓、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办事流程再造不到位等方面问题。

     (三)能力素质问题。重点解决工作标准不高、业务素质不精、学习主动性不足、争先创优意识不强等问题。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治低治粗治差”行动。要认真落实“五细”落实办法,着力解决在掌握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方案、配套措施、工作落实等方面不实不细的问题。7月份开始每季度通报“中心”情况或反面案例并报市直机关工委。

     (二)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办事效率。大厅及办事处要抓好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提升工作,尽快把“综合柜员制”落到实处。在各自部门开展业务培训等学习培训活动,推动业务学习自主常态、业务能力整体提升。完善岗位责任制清单、业务流程图、操作书,进一步压缩业务流程,简化所需要件,并通过12329热线、网络在线答疑等方式保证第一时间解答群众提问,提高效率,让群众少跑路。

     (三)开展公开评价。在大厅安装即时评价系统,任何业务受理完毕后需请办事职工进行真实评价,结果收录到后台并以此为指标定期开展自我考核及评分工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滞后、怠慢松懈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失职的,视情启动问责机制,确保“五细”工作精准落实。

     (四)树立先锋带头作用。大厅及各办事处要倡导务实敬业、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笃定专注、开拓创新的“先锋”精神,注重挖掘本部门先进典型,树立“五细”要求落实工作先进标准、先进目标、先进导向,培育选取一批能力强、素质高、专业化、负责任、有作为,可以作为本部门领军人物的干部职工作为“标兵”,全体职工需向“标兵”看齐,并将此作为评选年度“先进工作者”的重要考核手段,在“中心”推广。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加强对“五细”要求落实工作的领导,把其作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实抓好。要聚焦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精准定位职能职责,找准存在的问题,高效开展“五细”要求落实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大厅及各办事处要大力营造“五细”要求落实工作氛围,要注重发现一批热心服务群众、正面典型和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中心”要通过官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五细”要求落实工作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全新业务指南、流程及要件,方便办事群众的同时又展现“中心”良好精神风貌。

      (三)加强督导检查。“中心”纪检组要加强督查,及时通报“五细”工作进度,掌握困难问题,及时补好工作短板。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五细”事项的落实和运行情况进行督查,促进窗口部门整改提升。对发现的“五细”要求落实不力、工作不严、不细、不实,损害缴存职工利益的进行通报,并督促所在科室(办事处)进行重点整治。